有這法規!公寓大樓擬「禁養寵物」 租戶困擾:毛孩會無家可歸
現在養寵物的人越來越多,很多飼主會把毛孩當成家人來對待。但現行法令中有規定,公寓大廈有權禁養寵物,這讓不少飼主提心吊膽,深怕被舉報。北市有一名李小姐就遇到了難題,她今年初承租某大樓的1樓,簽約前有確認過大樓規約,並沒有禁止養寵物,也告知房東自己會養狗。但管委會開會時提出臨時動議,將限制園區裡不能有寵物。
李小姐焦急說:「租屋前確認過規約他是沒有禁止養寵物,我們飼主有注意環境的衛生,同時我們也不擾鄰,也沒有在園區裡面遛狗的情況下,要這樣子隨意更改這個規約,其實是非常的不合理。」
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四項規定,如果大樓規約禁止飼養寵物,住戶就不能在家中飼養毛小孩。管委會準備召集住戶投票,一旦多數通過園區禁養,李小姐的狗狗就要無家可歸了。
▼動保團體認為,公寓大廈禁養寵物條款並不合理。動保團體與跨黨派立委召開記者會,呼籲立院儘速排審通過修法,並建議主管機關先頒布「社區飼養寵物管理辦法」,讓各管委會有規範依循。
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議題主任陳庭毓表示:「就是希望說可以用合理的管理,來取代全面的禁止。」她呼籲大家一同支持,一起營造對動物更友善的社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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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網路資料